湖北省执业资格注册师继续教育线下班培训招生简章

各相关单位及注册师:

为落实《关于开展全省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19〕119号)、《湖北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注册师继续教育多元化培训实施方案》(鄂建注〔2024〕1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开展智慧水利关键技术在长江经济带减碳应用中的实践高级研修项目的函》,决定开展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线下培训班,有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专业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二、培训方案

1.培训主题:智慧水利关键技术在长江经济带减碳应用中的实践

2.培训目标:力争推动智慧水利建设人才培养使用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研究解决重大水问题深度融合,加快培养出一批既懂水利又懂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有力支撑“绿色长江”建设。

3.培训形式:主要采取举办讲座、项目现场观摩和实训基地参观等学习形式。

4.培训时间与地点:2024年7月22-26日,湖北宜昌。

5.招生要求:按照高水平、小规模、有特色的要求,本期培训招收学员40人左右。学员面向全省招收,必须拥有培训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注册资格,向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人才倾斜。

三、学时兑换方案

学员参加本次培训讲座,可申请10-30学分/天;参与项目现场观摩,每个项目观摩点可申请10学分/天,每天不超过3个项目观摩点;参与实训基地参观培训,可申请20学分/天。完成培训后学员可获得本次培训计划相应的学分,累计计入个人账号,在“湖北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师继续教育信息系统”内兑换学时。

四、报名要求

1.有报名意向的企业或注册师,请于2024年7月7日前填写“智慧水利关键技术在长江经济带减碳应用中的实践高级研修项目报名回执”(附件1)发送至hbzsgx@126.com,通过审核及遴选后,在“湖北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师继续教育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列入培训班次。

2.为进一步改进培训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确保培训取得实效,严禁学员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相互宴请或参加与培训无关的活动。此外,通过审核及遴选的学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培训,无故放弃者,依据《湖北省住建领域执业资格注册师继续教育监督管理规定(暂行)》(鄂建注〔2019〕4号),记入信用体系黑名单。

五、其他

1.本次培训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均由培训承办方承担,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2.学员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结业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兑换学时满足《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颁发“湖北省执业资格注册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7-68873996 13163251211

邮箱:hbzsgx@126.com

附件1:智慧水利关键技术在长江经济带减碳应用中的实践高级研修项目报名回执.docx


武汉成均职业培训学校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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